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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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泰国曾经被中国人翻译成为“退国”和“八佰媳妇”。它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一、两汉至宋代的中泰关系 (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十三世纪) 我国自秦代开始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后,在全国设置郡县。桂林(郡治在今广西桂平)、南海(郡治在今广东广州)、象郡(郡治在今广西崇左)等郡的设置,不仅有利于我国南方地区的开发,也促进了我国同东南亚地区的交往。公元一至五年(西汉平帝元始年间),中国曾派出使者远航印度,途经退罗湾,到达过泰国南部。由此推之,中泰之间的民间贸易往还,当有更早的历史。 三国时期,吴国官员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曾在公元二三0年前后奉命出访东南亚,回国以后,写了《扶南异物志》和《昊时外国传》两本书,提到了当时泰国中部建立的金邻 (金陈)国。 东汉,泰国的中部出现了堕罗钵底国(即堕和罗、杜和罗、投和),泰国南部半岛地区,从北往南有盘盘、赤土等国。它们建立的时间先后不一,但都和中国有了政治上的交往。 二,南北朝至唐代 盘盘国在四二四年至四六四年间(南北朝时期的宋元嘉至大明年问)曾派遣使者访问我国刘宋政权。以后在五二七年(梁大通元年),五二九年(梁中大通元年)五月,五三四年 (梁中大通六年)八月,又三次遣使到梁朝,送来象牙、画塔、舍利以及沉檀等各种名贵香料作为礼物。直到唐朝贞观年间(六二七年至六四九年),盘盘国的使者还来过中国。 至于泰国中部堕罗钵底国,它至少在六三八年(唐贞观十二年)和六四九年(唐贞观二十三年)同唐朝有过两次交往。那时候,堕罗钵底国的使者来到长安,交换了两国君王的书信,送上了象牙、火珠、自鹦鹉等礼物,带去了堕罗钵底向唐朝要求的良马和铜钟。 就中国方面而言,第一次正式派出使者访问泰国地区,应当说是六O七年(隋大业三年)常骏、王君政等人出使赤土。据考证,赤土在泰国南部宋卡、北大年一带。这年十月,隋朝的官吏屯田主事常骏、虞部主事王君政带着大批礼品出使赤土。他们“自南沂郡(广州)乘舟”出发,经越南,沿逞罗湾航行,顺克拉地峡东岸南下,进入了赤土国境。赤土国王派了三十艘船出海迎接,击鼓奏乐,热闹非凡。常骏等到达赤土国都,国王引王子那邪迎与他们见面,又设宴欢迎,一切接待既周到又隆重。最后,国王热烈欢送常骏等返国,命王子携带文书和金芙蓉冠、龙脑香等礼物随船回访中国。六一O年春,常骏陪同那邪迎在弘农(今河南灵宝)会见了隋场帝。那邪珈及其随行人员都得到了隋朝的封赏。 三,宋代,史书上早已没有堕罗钵底等国的记载,可是提到泰国中部出现了以现今华富里为中心的罗斛国。这个罗斛国既是它东面的邻国真腊(其地在今柬埔寨)的属国,又同中国有着频繁的贸易关系。当时从罗解到福建泉州的航线上经常有商船往来。因此,宋朝曾于一一O三年(宋崇宁二年)派人到罗解去“说谕招纳”。一一一五年(宋政和五年)罗解国的使者正式来到中国。又过了四十年,即-一一五五年(宋绍兴二十五年),罗解国又送给中国一头大象。这是中国得自泰国地区的第一头象。由于中泰之间政治经济关系的日趋密切,所以推测到当时已有华侨到泰国地区经商和留居。南宋末年的宰相陈宜中在宋末元初为了躲避元兵,曾经经过占城(今越南中南部)逃到泪南河上游的逞国,一直住到老死。如果没有华侨在陈宜中之前开拓出这条路,很难想象陈宜中这样的南宋高级官吏可能到泰国地区流寓。 四,元代的中泰关系 (十三世纪至十四世纪) 中国从元代至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其间大约五百六十多年。此时正是泰国的素可泰王国、大城王国(阿瑜陀耶王国)、吞武里王朝以及现今泰国曼谷王朝的前期。随着两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两国王朝之间的使节频繁往来,经济文化联系非常密切。当时泰国地区的国家名义上臣服于中国封建王朝,处于藩属地位。它们的使节来到中国,被称为朝贡。这是两国治阶级互相利用,以便巩固各自的政权的一种手段。但是,中国封建王朝并未对整个泰国地区行使管辖权。除了通过“册封”的形式承认泰国各个工国的国工以外,并未干预过泰国地统区历代王国的内政。 宋末元初,泰国境内存在有若干政权。其中较大者,在北部是以素可泰城为中心的素可泰王国,中国史书称之为退国;在中部仍是以华富里为中心的罗解国。十三世纪末叶,素可泰王国兼并了罗解,大致统一了循南河流域,并一度把辖区向北扩及现今老挝的琅勃拉邦,向西延展至下缅甸部分地区。一二九六年(元元贞二年),有个浙江人叫周达观,曾随同元朝使节前往真腊(柬埔寨)。次年返国以后,周达观写了《真腊风土记》一书,第一次使用“遥罗”一名来称呼泰国地区的国家索可泰王国。十四世纪前期,泰国中部以阿瑜陀耶为中心兴起了阿瑜陀耶王国,中国史书仍称之为罗解。一三四九年(元至正九年),北部的素可泰王国臣服于阿瑜陀耶王国,中国史书称这件事为退国“降于罗解”。在此期间,中国元朝主要同罗解国和素可泰王国有政治交往。在今泰国北部清迈及其附近地区,元朝设置了“八百等处宣慰使司”。 罗斛国在宋代即与中国通使。到了元代,它的使节来得更频繁。从一二八九年(元至元二十六年)到一二九九年的十年之间,它五次遣使访问中国,其中最后两次还是与逞国的使节一同来的。 暹国(素可泰王国)是中国南宋末年建立的,那时候它还没有同中国发生政治关系。 一二八二年(元至元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管军万户何子志、千户皇甫杰去同它联系。可是何子志一行人才走到占城(越南中南部),就被占城王抓来杀了,因而没有能够到达退国。不过,过了十年,即一二九二年(元至元二十九年),当时遏国国王坤兰甘亨(元史译名为敢木丁)的文书“金册”就递到了广东,由广东宣慰司转送到大都(今北京)。此后,在一二九三年和一二九四年,元朝又接连两次派人出使退国,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制止坤兰甘亨进攻马来半岛南部其他国家的军事行动。总计遏国(素可泰王国)向元朝派遣的使节,前后一共九次。在这些使节中,《元史》记载着一二九九年(大德三年)那一次来过退国国王的儿子。 中国明王朝的建立,正值阿瑜陀耶王国统一泰国后不久。明代初年,中国称阿瑜陀耶王国为“暹罗解”或“暹罗”。至于现今泰国北部地区,明朝承袭元朝,设置了“八百大甸军民宣慰使司”。 明朝对泰国地区的第一次通使,是在明初的一三七0年(明洪武三年)。这年八月,明朝派出吕宗俊等人前往退罗,同阿瑜陀耶王国建立了联系。阿瑜陀耶王国立即派人带着六头驯象随吕宗俊等入贡,他们于次年九月一同到达南京。从此以后两国间使臣往返络绎不绝,直到明朝灭亡的前一年,郎一六四三年(明崇祯十六年),退罗还遣使入贡。 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明代(一三六八年至一六四四年)中,明王朝遣使访问退罗阿瑜陀耶工国共十九次,退罗使臣到中国来一共一百零二次。这是中泰关系史上双方使节往来最频繁的时期。 五,明王朝把暹罗当做最亲近的邻邦之一。自一三七0年暹罗国王对明朝首次朝贡以后不过五年,暹罗使节来中国就有十五次。一三七一七年(明洪武十年),中国皇帝第一次赐与泰国国君以“暹罗国王之印”,阿瑜陀耶王国所统一的国家正式被称为暹罗国。以后,或者因为暹罗王位更替,或者因为战乱丢失旧印,明、洁两代的中国封建王朝又多次赐与暹罗国王这种骆驼纽柄、银质镀金、大篆字体的王印。 暹罗使节来得最勤的是在一三七一年至一三七五年(明洪武四年至八年)、一三八二年至一三九一年(明洪武十五年至二十四年)和一二九七年至一四一二年(明洪武二十年至明永乐十年)之间,不仅年年来,而且有时一年来儿次。其中一三一七三年到中国入贡、进表、谢恩、贺明年元旦的达六起之多,既有国王派来的使节,又有王姊、王子各自派来的使节。暹罗国王派来的使节,最高级别是王子。一三七七年九月担任使节入贡中国的王侄昭禄群膺(即昭拉空因,或拍囚拉差),以后就是阿瑜陀耶王国的第六位国君。这些暹罗使节中,还有好几起是由华侨充任正贡使、副贡使或通事。一四七七年(明成化十三年) 暹罗贡使美亚,就是因青年因贩盐下海,为大风飘入暹罗,遂仕其国,官至岳坤(学士)”的福建汀洲人谢文彬。 中国使节访间暹罗,也以明代前期为最多。一四0三年(明永乐元年)一年之中,先后去暹罗颁印、颁诏、赠锦绮物品的也多达四起。一四0九年(明永乐一七年)初,三宝太监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时,曾率领船队来到暹罗,沿拍南河而上,直到大城(阿瑜陀耶)。 和元代一样,明代两国使节往来也涉及处理与其他国家有关的事务。例如,一四一九年 (明永乐十七年)十月,明王朝接到满刺加(马六甲)国王的控告,便派人携带文书前往暹罗,要求暹罗国王三赖波磨刺扎的赖(即拍波隆拉差特叻第二,或波隆摩罗阁二世)“辑睦邻国,无相侵越”,停止进攻满刺加。因此,一四二一年四月,暹罗国王遣使六十人到北京 “贡方物,谢侵满刺加国之罪”。一四0八年(明永乐六年)、一四三六年(明正统元年),明王朝还派人调解暹罗与占城、苏门答腊、满刺加之间的纠纷。 六,清代期间两国政治关系仍然十分密切。泰国的阿瑜陀耶王国、继起的吞武里王朝(一七六七年至一七八二年)和现今泰国曼谷王朝的前期,与清王朝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从清初一六五二年(清顺治九年)阿瑜陀耶王国首次向清王朝入贡请印,到一八六九年‘清同治八年)曼谷王朝遣使上书,请废“贡献之札”,暹罗前后遣使朝贡共达四十四次。 暹罗使节带来的文书,是用金花笺写的,又称金叶表文。清代有人曾经指出,有许多可能是福建、广东人代写的。一六六五年(清康熙四年) 暹罗贡使送呈清朝的表文就是这样写的: “暹罗国王臣森列拍腊照古龙拍腊马哮陆坤司由提雅菩埃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奏 大清皇帝陛下:伏以 新君御世,普照中大,四海沾阱嵘之德,,万方被教化之恩。卑国 久荷 天朝恩遏,未倾葵蕾之心。今特躬诚照例朝贡,敢效榆款,敬差正贡使握坤司吝喇耶迈低礼、副贡使握坤心勿吞瓦替、三贡使握坤司救博瓦娣、大通事揭帝典办事等臣梯航渡海,赍捧金叶表文、方物、译书一道,前至广东省差官伴送京师进献,用伸拜舞之诚,格尽远臣之职。 恭祝 皇图巩固, 帝寿遐昌。伏冀俯垂宽有不恭。微臣瞻仰 天圣,易胜屏营之至。谨具表称奏以闻。” 但是,表文原稿同译文往往出入颇大。据现存的中泰档案对照,一七八一年吞武里王朝国王郑信‘即郑昭,华人,原籍广东澄海)的入贡表文,经过译成汉文之后,不仅有关申诉的内容被删掉,请求的事项译得不准确,而且一开头就把“室利阿瑜陀耶大城国之胜利君主,念及与北京朝廷之邦交,乃救正使?”二,敬具金叶表文及方物,”一循旧例前来进贡于大清国皇帝陛下”,错译成“退罗国长臣郑昭,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奏大清国大皇帝陛下”。 郑昭入贡前后,正是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之中泰关系最复杂的一段时间。当时,一方面是中缅之间正在进行战争,另一方面缅甸国王孟驳又挥戈东进,攻打暹罗。一七六七年(清乾隆三十二年)缅军攻破阿瑜陀耶(大城),焚掠一空,阿瑜陀耶王国至此灭亡。清朝得到消息以后,曾考虑派兵帮助退罗驱逐缅军。这时,阿瑜陀耶王国的达府侯郑信率领华人、华侨及退罗各族人民奋起抗缅,终于击退缅军,重新统一通罗,建都吞武里,成立新王朝,史称吞武里王朝。郑信(郑昭)称王以后,即于一七六八年派遣陈美到广东向清朝请求封他为通罗国王。清王朝以为郑昭是乘机篡位,“妄希封救”,“越札犯分”,予以拒绝。但是郑昭仍继续向清朝表示诚意,一再把俘虏的缅兵押送清朝,遣返流落在退罗的征缅清兵,帮助被缅拘禁、转入退罗的中国广东、云南籍人民返回家乡,并多次自告奋勇,要求协同清兵攻打缅甸。因此,清朝于一七七七年(清乾隆四十二年)改变了对郑昭的态度。一七八一年(清乾隆四十六年),郑昭遣使带了暹罗入贡以来最大的一份厚礼(仅其中“贡外之贡”即包括有象牙一百担,胡椒三千担,苏木一万担等项目),分装十一艘大帆船,于一七八一年七月到达广东。清朝收下了“正贡”和“贡外之贡”中的象牙、犀角两项,其余贡物退回来使,叫他们在广东自行出售。可是使节还未返回退罗,郑昭已被杀死。一七八二年〔清乾隆四十七年),取代郑昭王朝的曼谷王朝第一个国王拉玛一世,据说即以郑昭之子郑华的名义向清朝上表察报。此后,退罗国王对中国清朝的朝贡关系,就由曼谷王朝继承下来。 元代、明代和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期间,中泰之间的经济文化关系非常密切。其密切的程度是明代大大超过元代,清代又超过明代。 元代对于私人的对外贸易,由广州、泉州、庆元(宁波)等地设立“市舶司”来进行管理和征税,没有严格的限制。明代初年,厉行“海禁政策”,严禁私人同海外各国贸易交往。以后虽然有所放宽,但是整个明代私人对外贸易都受着不同程度的限制。清代也是如此,以清代前期控制得最紧。因此,明代和清代前期遏罗对中国封建王朝的朝贡,就被赋予新的两国王朝垄断的贸易内容。 暹罗贡使每次前来中国,除了携带贡品之外,还带着大批货物。明清王朝允许他们在中国出售这些货物,也允许买回许可采购的中国商品。因此,朝贡一次,同时也就伴随着进行一次大宗的交易。在“海禁”特别严格的时候,这种通过朝贡进行的贸易,几乎成了中泰之间唯一的贸易渠道。暹罗贡使不仅在指定的到达口岸和京师(南京或北京)进行贸易,而且沿途出售货物。一三八八年中国官吏曾发现在温州地区老百姓同暹罗贡使做过生意,明王朝也表示宽容。这种通过朝贡进行贸易还得到免税的优惠条件。一四二三年(永乐二十一年)明成祖就作出规定,“使臣人等进到货物,俱免抽分(征税),给予价钞”。清代在一七O八年(清康熙四十七年)规定,“贡使所带货物,听随便贸易,免其征税”。一七二四年又再次重申,贡使“随带货物,概免征税”。既然朝贡贸易不受海禁的限制,又十分有利,因此有时入贡一次贡船乘机在两国之间往返两次,借以扩大朝贡贸易。 除了随贡带来的货物以外,贡品本身也往往具有夏批贸易的性质。元代期间,无论暹国 (素可泰王国)或罗斛国入贡,贡品不过是一些珍禽异兽,香料土产,为数均不多。明代开始,暹罗的贡品数量就变得十分巨大。一三八七年贡胡椒一万斤,苏木十万斤。一三少、八年一次贡象三十头。一三九O年,贡品内的苏木、胡椒、降香达十七万一千八百八十斤。明、清王朝收了贡品,就得赏赐,贡品愈多,赏赐愈厚,无形中变成了交换。有时,对贡品还得付现钱,并出现讨价还价的现象。一四四七年(明正统十二年)八月,退罗贡使认为明朝礼部对他们进贡的碗石给价太少,要求照一四三七年的价钱付给。而礼部则认为只能出一四四四年的价钱。后来闹到皇帝那里,明英宗说,“碗石中国素有,非奇物也,每斤给钞五十贯,自后其免贡之。”才算了事。 暹罗的王朝通过入贡能够大做有厚利可图的贸易,因此就不断入贡,明清王朝限制入贡的次数,规定了入贡的时间,它也并不遵循。一三七四年(明洪武七年)朱元璋认为暹罗等国“入贡既频,劳费甚大,联不欲也”,叫礼部通知各国入贡不可过于频繁。一四O三年、一四二三年明朝又重申三年一贡的规定。清初,一六六五年又再次规定三年一贡。但是暹罗仍然常常连年入贡,甚至一年入贡两次以上。总的说来,明代前期和清代前期,海禁比较严格,朝贡的次数比较多。例如,从一三七O年至一三九八年(明洪武三年至三十一年)二十九年间,海禁最严,暹罗朝贡达三十五次,平均每年在一次以上。明代后期,中国海禁逐渐开放,而西方殖民者又加紧侵略暹罗,暹罗的朝贡次数就比较少。从一五六七年至一六四四年(明隆庆元年至崇祯十一七年)七十八年间,暹罗朝贡只有十四次,平均五年半来一次。 至于明王朝派到逼罗去的使节,也同样从事贸易。郑和下西洋到达退罗时,“亦用小船去做买卖”。 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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